社會參與
「社會參與」指的是人透過消費、參與政治、文化與宗教、志願服務等活動跟整體社會互動。「社會參與」能夠使人建立自尊、維持與他人的關係、甚至能從中獲得成就感與意義感,因此,各國政府都會透過福利提供、補助支持、或舉辦活動讓民眾都能參與社會上的各種活動。
政府服務與資源
中低收入戶 社會參與活動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根據社會救助法第 15-2 條之規定為促進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之社會參與及社會融入,得辦理相關教育訓練、社區活動及非營利組織社會服務計畫。
詳細內容,請參考各縣市政府社會局之相關公告。
身心障礙者之社會參與支持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縣市政府為促進身心障礙者生活品質、社會參與及自立生活,應辦理相關福利服務以提供支持,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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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公營風景區、康樂場所與文教設施等相關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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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或承租停車位相關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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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活動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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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心卡、陪伴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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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心理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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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後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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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康巴士(優先給乘坐輪椅之身心障礙者就學、就醫、就養等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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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社區樂活補給站/樂活大學
以上服務內容,各縣市依其經費與需求辦理而略有不同,請直接查詢『各縣市身心障礙福利服務』。
陽光的支持服務
顏面/外觀不同者(以下簡稱顏損者)在成長過程中,多少都曾遭遇他人的不理解、被排斥的經驗,陽光提供以下各項支持,陪伴顏損朋友建立自信、適性的參與社會 :
社會心理適應
提供足夠的心理支持與學習面對挫折的正向模式,建立自信心與自我價值感,及找到適合自己的人際互動、情緒管理等方法,期能自在自信的生活於社會。
聯誼活動
透過聯誼活動的參與,自然而然走入人群、與人互動,促進彼此鼓勵與經驗交流的機會,建立社會支持網絡來協助病友家庭心理及各方面的調適。
家長支持團體(實體/線上)
家長們相互分享與交流,得以紓解照顧責任、疾病治療的不確定性等心理壓力,並且凝聚彼此之支持力量,協助病友及家屬面對顏損所帶來的種種困境。
社教宣導
進入校園、社區與職場,透過多元媒材引導社會大眾以平常心看待顏損病友或外觀不同者,透過知識傳達、體驗活動、與生命故事分享的方式,為顏損者建立友善與公平的社會環境。
臉部平權運動
我們主張:「每張臉都與眾不同,卻一樣獨一無二」,無論顏面外觀如何,每個人都應該被尊重及公平對待的觀念,藉由推廣相關活動、進入校園宣導或至社區宣廣等方式向社會大眾宣揚平權的觀念與精神,更多詳細的介紹,請參考臉部平權活動網站。
若您有相關需求,歡迎您來電陽光各地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