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身分 - 身心障礙
什麼是身心障礙?
指人的身體系統構造或功能有損傷或不全,影響其活動與參與社會生活的情況,在經身心障礙鑑定後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而人的身體系統構造及功能共分為八類,而因影響活動與參與社會生活的部分共有八領域(以成人為例),請看下圖:

取得身心障礙證明,有甚麼福利?
各地方政府將依家庭經濟狀況、身心障礙嚴重程度、需求評估等結果,提供經費補助及福利服務,摘要如下:

更多福利內容請參考衛福部身心障礙福利懶人包 https://reurl.cc/GoxEKd
什麼情況可以申請身心障礙證明?
若有以下情況,可向相關科別醫生諮詢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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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創傷或罹患慢性精神、神經系統或內外科疾病,導致身體構造及功能損傷,經積極治療,仍明顯失能或長期(一年以上)失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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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身心障礙鑑定基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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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障礙情況有改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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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早期療育發展評估,具2項以上發展遲緩並取得報告者。
舉例來說,外觀不同者較有可能因「第3類涉及聲音與 言語構造及其功能」、「第8類皮膚」而具申請資格,而鑑定有不同的向度與標準,下表節錄外觀不同者較常遇到的狀況:

其他各類障礙類別與鑑定向度與程度分級等說明資料,請參考《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及附表。
附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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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障礙類別之鑑定請參考:《身心障礙作業辦法》及《附表二甲 身體功能及構造之類別、鑑定向度、程度分級與基準》(PDF檔下載)。
如何取得身心障礙證明?
身心障礙證明需要經專業團隊鑑定與評估是否符合相關鑑定標準,若符合障礙標準即可取得。
申請身心障礙鑑定流程如下:

步驟一 準備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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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最近3個月內1吋半身照片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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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未滿十四歲者以戶口名簿影本替代)。如果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另應附委託書及受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步驟二 領取身心障礙鑑定表
由本人或委託他人到申請人戶籍地直轄市區公所、縣(市)鄉(鎮、市、區)公所,填寫申請表並領取身心障礙鑑定表。
步驟三 持鑑定表到身心障礙鑑定醫院辦理鑑定
醫院完成鑑定程序後,將鑑定表送至衛生局、社會局審查及評估等審查流程,約35日將可取得身心障礙證明。
有那些身心障礙鑑定醫院?
更多身心障礙鑑定資訊,請搜尋《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身心障礙鑑定專區》以及《身心障礙鑑定懶人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