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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相片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

碰上就業歧視怎麼辦?破解顏損者求職限制的面試攻略

賴秀雯 倡導組專案經理

 
就業歧視
「面試時,面試官一看到我臉上的疤痕,馬上就說我們找到人了,但是隔天,網路上仍掛著職缺…」
「疫情口罩令期間去面試,考官發現我領的身障證明是顏損,硬要我拉下口罩給他看。」
「與同學一起到飯店業實習面試,我們都面試櫃檯,看到我時,考官卻請我改去面試房務或餐宴。」
「面試時主管對我說:「疤痕這麼恐怖,輪值中夜班會不會嚇到人?」

沒錯,這就是就業歧視!

以上真實發生的案例,你是否也有相似的經驗呢?

陽光基金會於2024年進行「顏損者求職經驗調查」,調查發現52.7%有面試經驗的受訪者在面試中遭遇過至少一種不友善的情況;40.5%的顏損求職者在求職過程中,擔心外表會影響到錄取結果,或被質疑工作能力感到中高程度的焦慮。

從調查可見,仍有相當高的比例,顏損者在面試時,因為外觀而遭遇到歧視,因此,為了保障你的就業權利,邀請你一起來了解外觀不同者可能遇到那些情形,遇到這些就業歧視限制又有哪些面試技巧可以回應呢?

 

以下我們盤點雇主或面試者可能NG的行為,並說明法源與權利,邀請大家一起來認識並保護自己的就業權利!


當雇主或面試者出現這樣的NG行為,我們可以這樣做!!

NG 1 - 面試時,提問與職務無關的外貌問題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2款》規定:雇主在招募或僱用員工時,不得要求求職者提供非屬就業所需的隱私資料,例如健康狀況和病史,而《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1]也規範雇主在收集這些資料時必須有正當理由,並且應尊重求職者的意願。

因此,在面試中,你有權拒絕回答不必要的隱私問題,若面試者的態度已經涉及違法,也可提供相關資訊至各地縣市勞工局申訴,若經查明違反就服法隱私規範,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就服法第67條)。


《你可以這樣做》


  • 詢問原因:詢問面試者為何需要這些信息,並要求他們解釋其與工作內容的相關性。

  • 將話題拉回、聚焦於工作能力:簡單回答後將焦點拉回工作能力,例如「這是天生的血管瘤,雖然外表與一般人不同,但在行銷企劃上,我擁有豐富的經驗並取得相關的證照,血管瘤並不會影響我的工作表現!」

  • 直接表達:倘若面試者持續追問或態度不友善,你可以禮貌地告知面試者「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我不需要分享我的個人隱私,因為這與我申請的職位無關。」


NG 2 - 面試時,要求揭示胎記、疤痕等特徵

若遇到面試者要求你展示胎記或疤痕,或要求你脫下壓力衣等情況,也是可能違反了《就業服務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2]的相關規定。


《可以這樣做》

  • 了解原因:可以詢問面試者想要了解的目的,並要求他們解釋其與職位的相關性,例如:「請問這項要求與我應聘的職位有何關聯?

  • 強調法律權益,並拒絕:若面試者僅是因外觀而出現好奇、歧視,你可以提到法律規定,例如:「根據《就業服務法》,我不必提供與工作無關的隱私資料。」

  • 明確溝通需求與工作期待:若面試者並非好奇或歧視探問,而是想了解胎記或損傷狀況是否能勝任工作、適應工作環境或形態,例如擔心燒傷的皮膚能否適應經常需要外勤曬太陽等狀況。


如此,則建議可以請對方針對此職務的工作內容和情境進行詳細說明,再討論是否能配合,例如需要長距離的移動,需要久站,需要操作什麼設備,排班或輪班制度…等,甚至透過實際操作來確認,能更有效的幫助雙方了解實際狀況,共同評估是否能勝任,或可能需要的協助或調整。


NG 3 - 明示或暗示外觀成為錄用阻礙

若面試者明示或暗示你的外觀而無法錄用,或可能影響工作表現,這可能構成就業歧視。


「就業歧視」是指雇主以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與執行特定工作無關之特質,來決定是否僱用求職人或受僱人的勞動條件,且雇主在該項特質上的要求是不平等、不合理的行為[3]。根據《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的規定,雇主不得基於與工作無關的特質(容貌、五官或身心障礙)來決定是否僱用求職者[4]


《你可以這樣做》

  • 詢問具體原因:請面試者解釋為何外觀不同或損傷會影響錄用資格,例如:「請問這與我應徵的職位有什麼關聯?」除了可以進一步了解其想法,亦是蒐集其歧視行為的證據。

  • 表達自己的想法以爭取機會:向面試者表達臉部平權的概念,提醒對方外觀與工作能力並無直接關聯,例如:「我相信我的能力和經驗能夠勝任這個職位,外觀並不應該成為評價我的標準。」

  • 強調法律權益:如果面試者持續強調或者拒絕進一步了解,你可以拒絕繼續面試或者向其表達你的不認同,也可以向地方縣市政府或勞工局申訴檢舉。


在任何情況下,保持冷靜和專業是重要的,了解並適當表達是保護自己權利很重要的第一步喔!


面試時遇到就業歧視,我可以這樣爭取自己的權利!

申訴準備與相關證據

  • 收集證據:保存所有與面試相關的文件和通訊記錄,包括電子郵件、面試邀請函及任何與面試者的交流,例如:事發後,盡快記錄/錄音事件發生經過等方式,千萬不要等過一陣子再紀錄,會影響部分細節的記憶。

  • 詳細描述事件:在申訴書中清楚描述你所遭遇的事實經過及歧視情況,包括雙方對話過程具體的言語和對方的行為,以及這些行為如何影響你的求職機會。

  • 尋求法律援助:如果你需要法律協助,可以尋求法律援助機構的幫助,如法律扶助基金會可以提供專業的法律諮詢與意見。

 

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向工作地所在的勞工局提出申訴,勞工局將進行訪談和實地查訪,與雇主和相關人員進行溝通,並初步判斷是否存在就業歧視情況。


若評估後,認為存在就業歧視的情況,就會將案件交由「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進行調查,最終若確認雇主存在歧視行為,將依法進行相應的處罰或行政處分。


詳細說明請參考勞動部就業歧視申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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