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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遭遇歧視,要如何為自己爭取權利!! 善用身心障礙歧視申訴管道

  • 作家相片: 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
    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
  • 2天前
  • 讀畢需時 3 分鐘

陽光基金會倡導組專案經理 賴秀雯


你,是否也曾因為外觀上的差異,遭遇到不友善的對待!?

目前是陽光基金會臉部平權代言人的血管瘤病友黃立丞,就曾經在職場遭遇歧視。當時,21歲的他在連鎖餐廳工作,某天在工作預備開店,來巡店的經理一見他就罵了店長:「你怎麼請這種人?」,因為臉上有大面積的血管瘤,黃立丞被當場開除。


小燕最近到公司去面試,被面試人員說:「你看起來好好的,怎麼會有身心障礙手冊,你是領甚麼障別啊?你這樣,我可能要問總公司才知道可不可以用你耶」這一連串充滿偏見、質疑的不友善提問,讓他當下愣住,不知道應該要解釋自己臉上的胎記已經過治療而變淡,不影響工作,還是嚴正的讓該名人員知道外觀與應徵的職務並沒有關係!


什麼是身心障礙歧視申訴?

相類似的情況,相信不少顏損朋友都經歷過,除了職場甚至在生活中不同層面的互動,遭遇到被誤解、被冒犯、不被尊重,甚至是嚴重的歧視或權利受損等狀況。為了保障身心障礙者的權利,各縣市政府或中央政府機關等單位,在相關法律如《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範下,都設有不同的申訴管道


身心障礙歧視申訴,就是讓我們在遇到不公平對待、權利被侵犯的情況時,透過「制度」的方式表達意見、理性爭取權利。每一個申訴的行動,都是讓社會更理解顏損者的一步。

 

遇上不友善對待?三步驟為自己爭取權利

當您感受到歧視或權益受損時,請不要獨自承受。您可以依照以下步驟,透過正式制度表達意見:

  1. 釐清事件性質與場域 不同的問題由不同的政府機關管轄。釐清主辦單位,能確保您的申訴不被駁回。

    • 就學問題: (如:因外觀遭排擠) 聯繫 教育部 或地方 教育局。

    • 就業問題: (如:面試遭歧視) 聯繫 勞動部 或地方 勞工局/處,或撥打 1955 專線。

    • 醫療爭議: (如:醫護人員態度不當) 先向 醫院投訴課 反應,或聯繫地方 衛生局。

    • 環境障礙: (如:公共設施不友善) 聯繫地方政府 工務局 或 建設局。

    • 媒體歧視: (如:報導標籤化) 向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 檢舉。

  2. 蒐集並準備相關資料 申訴通常需要書面文件。建議記錄下事件發生的 時間、地點、人物 以及 具體對話或行為。如果有錄音、截圖或目擊證人,將更有利於案件受理。

  3. 善用專業諮詢管道 如果您不確定如何開始,可以利用以下資源尋求協助:

    • 陽光基金會諮詢專線: (02)2507-8006 分機 630 賴專員。

    • 線上留言反映: 利用陽光基金會 「臉部平權抱不平」專區 留言。

 

此外,也推薦可以參考《身心障礙者申訴管道手冊》,這本手冊是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障盟)伊甸基金會為了幫助每一位朋友在遭遇歧視或不友善對待時,能有據可依地為自己發聲,所合作編撰。手冊內容彙編了身心障礙者在日常生活中最常遇到的問題與挑戰,協助大家透過「制度」實踐生活中的各項權利。


每一個申訴行動,都是在告訴社會:我們期待一個更平等、更具包容性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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